从钱骡“升职”成招募者 马男助团伙洗逾400万判监

被告Besmond Huan Yu Kang于2024年8月18日被引渡到我国,隔日被控,还押至今。(图:新加坡警察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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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马来西亚男子协助跨国犯罪集团在新加坡开设100个银行账户来进行洗钱活动,经手款项超过430万元,其中2万2230元直接和诈骗案有关。被告今天(6日)被判监禁七年又四个月,外加罚款5400元。

新传媒英文新闻网CNA报道,24岁的被告Besmond Huan Yu Kang共面对33项控状,包括欺骗、协助非法提供网银资料擅自访问银行账户,以及抵触《滥用电脑法令》,控方针对其中八项提控他,另外25项控状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案情显示,2023年11月,被告看到一则招聘广告,声称新加坡有高薪工作正在招聘,于是联系了广告上的联系人“阿伟”。其实对方是一个专门收集银行账户的犯罪集团招募者。

被告最初同意以每个月300令吉(约96新元)的报酬,将自己的新加坡银行账户交给犯罪集团使用。他虽曾询问账户是否用于诈骗,但被告知并非用于诈骗后便不再深究,为了赚快钱,他也就接受了这个“工作”。

在阿伟的指导下,被告申请工作准证并进行体检,成功开设了五个银行户口,并将提款卡和网银资料交给阿伟。

2024年3月,被告获得“升职”成为招募者,负责陪同其他马国钱骡来新加坡开账户,每次收取175令吉佣金,月薪2500令吉。

100个户口落入犯罪集团手中

在2024年5月至8月之间,被告陪同12名钱骡来到我国,并指示他们在星展银行、华侨银行、马来亚银行和大华银行等开设了39个银行户口。

被告所涉及的犯罪活动共导致钱骡在七家本地银行开设了102个户口,其中100个落入犯罪集团手中。这些户口的资金流入总额超过430万元,其中2万2230元可直接追踪到已被通报的诈骗案。

马来西亚皇家警察在2024年8月通报本地警方,指被告等人在柔佛新山被捕。被告于2024年8月18日被引渡到我国,隔日被控并还押至今。

法官:跨国集团必须严惩

法官在判刑时指出,诈骗案件近年来成倍增长,被告为跨国犯罪集团工作,是严重的加重刑法因素。涉及的大量银行户口和巨额资金流动,反映了犯罪集团所造成的危害。

控方要求判被告监禁七年五个月及罚款5500元,被告的律师则要求判他坐牢不超过55至56个月。法官最终判处被告七年四个月监禁及5400元罚款。

被告的一名上级招募者Tan Kang Yung则在去年12月被判监五年又十个月及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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