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岁前艺人陈之财因在快速公路分岔路口紧急刹车切换车道,导致闪避不及的摩托车骑士右手多处骨折重伤入院,而被判坐牢五天和吊销驾照五年。他不服判刑已在今天(2日)正式提出上诉。
《8视界新闻网》早前报道,现年63岁的陈之财名为Tan Kai Yuan,他早前被控一项疏忽驾驶导致他人重伤的罪状,1月29日在国家法院认罪后被判刑。
他在法官判刑后也通过代表律师向法官申请展期到3月9日才开始入狱服刑。 他之后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尊重司法程序,但当时针对他是否会上诉并未表态。
法庭网站的刑事案件入禀和管理系统(ICMS)记录显示,陈之财已在今天(2日)针对刑罚提出上诉。
他目前获准以1万元保释在外。
撤换代表律师上诉
记者就陈之财提出上诉一事向原本代表他的律师陈俊良询问,他表示对陈之财上诉一事不知情。
记者进一步追查后证实陈之财已撤换代表律师,他的新代表为CONTIGO律师楼的王凯民律师。
另外,陈之财提出上诉后将在本周五(6日)迎来判刑后的一次聆讯。这类聆讯通常涉及定罪后的法律程序如为上诉做准备,陈之财预计将亲自出席这次的聆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