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快速公路分岔路口临时刹车试图切换车道,导致摩托车闪避不及骑士重伤入院,前艺人陈之财今天(29日)认罪后被判坐牢五天和吊销驾照五年。
法官不接受控辩双方陈词要求的罚款和禁驾的刑罚。法官认为陈之财“不小心行为”的罪责相当严重,在快速公路上无视交通规则在禁区范围突然减速变道,这样的行为其实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他本该遵守交通规则,在原来的车道上继续行驶到下个出口再驶回他要去的道路。
控方要求法官判被告罚款3000元至5000元,以及吊销各级驾照五年;辩方律师则促判罚款不超过3000元和禁驾不超过五年。
法庭文件显示现年63岁的陈之财名为Tan Kai Yuan,他早前被控一项疏忽驾驶导致他人重伤的罪状,今天在国家法院认罪后被判刑。
他的代表律师陈俊良和黄国彦陈词表示,陈之财切换车道前曾打开指示灯,只是错误试图在分叉路口的禁区内切换,最终不幸造成这次的意外,
律师说,陈之财在案发时没有超速也没有疲劳驾驶或其他不正当影响,而且伤者的伤势只集中在他的右手,并没有永久伤残,陈之财的罪责可以说是较轻的。
另外,陈之财在车祸后也立刻下车提供援助,并没有逃离现场,被控上法庭后也第一时间表示愿意认罪,为各方节省了许多资源和时间。
根据《公路交通法令》,罔顾其他公路使用者的安全导致他人重伤,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5000元,或坐牢最长两年,或两者兼施。违例者也可被吊销各级驾照五年。
法官批准他的申请,允许他从3月9日开始入狱服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