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团队一名运动员,面对两项强奸指控以及一项涉嫌亲吻受害者嘴唇的猥亵儿童指控。事件发生在被告17岁时,受害女孩当时仅为12岁。
鉴于被告涉嫌犯罪时未满18岁,受《儿童与青少年法令》保护,他的身份因此不能公开。
据新传媒亚洲新闻台CNA报道,被告面对的三项控状,源于在武吉巴督一座组屋发生的事件。
根据法庭记录,被告是通过网络认识受害者。为保护未成年受害者,法庭也颁布了禁止披露令(gag order),媒体因此不得报道任何会泄露受害女孩身份的资料。
涉案运动员所属体育协会在回应亚洲新闻台询问时透露,他们是在7月2日获知相关指控。
协会表示,在等待案子审结,以及协会就事件完成评估检讨之前,已暂停对他的训练支持。
"我们严正看待这类事件。作为新加坡团队的运动员,理应保持高标准的行为操守。一旦发现运动员未能达到这些标准,我们将毫不犹豫地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
案件已展延至7月30日再次过堂。
强奸罪名如果成立,被告可被判处长达20年监禁,以及罚款或鞭刑。
猥亵儿童罪名如果成立,则可被判处长达七年监禁,罚款多达1万元或两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