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新竹市一名高中女生因弄坏同学价值500元新台币(约21新元)的吊带裤,遭索赔十倍金额,因无力偿还,被十多名同学诱骗至海边用球棒围殴、香烟灼烫,甚至被强脱上衣拍摄不雅视频上传网络。
台湾媒体《自由时报》报道,这起事件发生于2023年8月29日晚上,新竹地方法院日前审判后日判决,案发时刚满18岁的在场拍摄者陈姓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
报道称,受害女生弄坏同学衣服后,因无法缴付对方开出的5000元新台币(约210新元)的高额“赔偿金”,遭同校多名女同学合谋报复。对方纠集了超过12人,在案发当天于当地知名景点南寮渔港鱼鳞天梯及看海公园设局伏击。
少女被强扒上衣拍裸照
少女到场后即遭众人包围,不仅被拳打脚踢、用球棒轮流挥打致全身多处挫伤,还遭香烟残忍灼烫颈背,手机也被当场砸毁。随后,群徒更强行扒光她的上衣,致其当众裸露胸部。
案发时,被告陈姓男子与多名在场者非但没有制止,反而叫好助势,并用手机近距离拍摄少女受虐及裸露的过程。相关不雅视频随后被上传至Facebook群组“黑色豪门企业”,当地警方随后展开追查。
新竹地方法院法官在判决时指出,被告案发时刚满18岁,本应理性解决纠纷,却在场围观并拍摄少女受虐的不雅视频,严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
不过,鉴于被告自首认罪,并已与受害者父母达成和解及部分赔偿,法官认为,若“以强暴方法使少女被拍摄性影像罪”判处最低七年一个月的法定刑罚,属于“情轻法重”、过于严苛,因此决定酌情减轻刑罚,判处他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