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最高法院驳回前首相达信的上诉申请,下令他必须缴付在2006年出售电讯公司Shin Corporation股份而产生的所得税、费用和罚款,多达176亿泰铢(约7亿新元)。
泰国《曼谷邮报》报道,此案源于2006年时任首相达信通过的一项修正案,允许电信企业的外国持股比例上限从25%提高到了49%。修订案在同年1月20日生效后,达信拥有的Shin Corp就在23日将49%的股份出售给新加坡淡马锡控股。
报道指出,这项交易由达信的一对儿女潘通泰(Panthongtae )和品通泰(Pintongta)代表操作,他们从中获利近160亿泰铢(约6亿4200万新元)。
泰国最高法院曾在2010年裁定没收达信价值460亿泰铢(约18亿4600万新元)的资产。在这之后,税务局进行税务评估,并在2017年发出的一份税务评估,要求达信支付因出售Shin Corp股份而产生的176亿泰铢税款、罚款及其他费用。
达信提出上诉,并获得中央税务法院(Central Tax Court)和特别上诉法院(Special Appeals Court)支持,以税务局的税务评估违法为由撤销有关评估。税务局为此提出上诉。
最高法院昨天(17日)推翻中央税务法院和特别上诉法院的裁决,下令达信履行纳税义务。
总检察署再挑战达信冒犯君主案
另外,《曼谷邮报》报道,泰国总检察署(Office of the Attorney-General)决定再提出上诉,挑战达信被控冒犯君主罪无罪的裁决。
达信的大女儿品通泰之前和母亲、妹妹佩通坦到监狱探访父亲的档案照。(图:曼谷邮报)
达信的女儿品通泰(Pintongta)和家人昨天探望父亲达信后对媒体说,她和家人都对总检察署的决定感到难过和受伤,而且精神上备受影响。
但是她说,她的家族将继续斗争,唯一让她担心的是在狱中服刑的父亲心情受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