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一名鳏夫,三年前因猥亵自己一名未成年的14岁儿媳,星期二(7日)被法庭判处罪名成立,须入狱服刑八年,并鞭笞两下。
马国《中国报》报道,这名现年52岁的鳏夫,是一名前汽车维修员,他于2022年12月被控,在摩罗带一间住屋内猥亵当时年仅14岁的儿媳。
报道说,控状指他触犯了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条文,若罪成最高可判监禁20年和打鞭。
被告的代表律师求情时,以被告曾患心脏病和有呼吸问题为由,请求法官从轻发落。
主控官副检察司则促请地庭判处被告最高刑罚,因为性犯罪日趋严重,必须施以具阻吓作用的刑罚,以发挥警惕社会的效果。
主控官也指出,被告辜负了受害者的信任,因为被告本应负起照顾未成年儿媳的责任。
最终,法官作出裁决,被告被判处罪名成立,须服刑八年,鞭笞两下。
法官谕令被告依据相同法令第26条文,在服刑期间接受心理辅导。被告也须根据相同法令第27条文,刑满后接受两年的警方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