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地种榴梿罪成 马国女子罚款2万4900元

被告Yong Lai Kien非法占地种榴梿罪成。(图: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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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一名女子非法占用州政府土地种植榴梿,被判罚款8万令吉(约2万4900新元)。

马媒《光明日报》及《星洲报》报道,这起案件昨天(22日)在劳勿(Raub)地方法庭审理。现年48岁的被告Yong Lai Kien,被控于2024年在未获当局批准的情况下,非法占用彭亨州劳勿加里区(Mukim Gali)双溪柏当(Sungai Pertang)一片州政府土地。

被告认罪后,法官判处她罚款8万令吉,并谕令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须以八个月监禁代替。被告随后缴付罚款,当庭获释。

执法行动揭发非法果园

案情显示,彭亨州政府执法单位(UPNP)于2024年8月9日展开“猫山王封锁行动”(Ops Sekat Musang King)联合取缔行动,在双溪柏当涉案地段发现一间果园农舍,以及一大片已开垦并种满榴梿树的土地。

经过调查,被告证实在未取得州政府批准及相关准证的情况下,非法占用该片土地进行农业活动。

被告的行为已触犯《国家土地法令》第425(1)(a)条文,即非法占用国家土地。根据条文,罪成者可被判处最高罚款50万令吉(约15万5600新元),监禁最长五年,或两者兼施。

控方在求刑时要求法庭严惩,以示惩戒,并指出非法开垦不仅破坏当地生态和地质环境,也导致州政府长期损失土地税收及合法准证收入。

“猫山王封锁行动”持续打击非法开垦

此案被视为彭亨州政府通过“猫山王封锁行动”持续打击非法占地开发活动的最新执法成果。

这项封锁行动自2024年起由州政府主导展开,主要针对劳勿一带非法占用森林保护区和州政府土地种植榴梿的行为。劳勿素有马来西亚“榴梿之乡”及“猫山王小镇”之称,也是当局重点关注的非法农业开发地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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