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年轻男子被指在未成年及未受保情况下驾驶多辆汽车,包括祖母的车。他有一次遇上警方检查时,还高速狂飙拒捕,途中撞上了六辆车子。这名男子星期四(28日)上庭,面对18项控状。
这名现年18岁的男子,犯案时属未成年,在《儿童与青少年法令》下,媒体不得公开少年的名字。
警方指出,他涉及三起无照驾驶案件。
第一起案件发生在2025年1月30日。当时年仅16岁的男子被指在祖母不知情下,开走一辆未上锁且车内留有钥匙的汽车。
祖母发现自己的车子不见了,打电话报警求助。
第二起案件则是在今年1月8日,警方发现这名男子驾驶一辆已注销且挂假车牌的车子,从海格路(Haig Road)开往滨海湾金沙。
最后一起案件则是同月16日晚上约10点50分,交警在巴耶利峇路巡逻时遇上他,当时年仅17岁的男子马上逃离,同警方展开追逐战。
他以时速174公里的高速在东海岸公园大道(East Coast Parkway)狂飙,之后又在基里玛路(Guillemard Road)飙出时速96公里,远超这两个路段时速90公里和40公里的限速。
警方也称,男子当时还闯红灯及逆向行驶。
他在巴耶利峇路和基里玛路撞上五辆停在路边的车辆,之后还在马林百列路(Marine Parade Road)和史蒂尔南路(Still Road South)撞上第六辆停着的车才停车。男子弃车逃跑,但被警方逮捕。
男子在第三次事故中驾驶的车辆是一辆已注销登记的车辆,挂着伪造的车牌。警方也在车内发现了一个电子烟和一个烟弹,但因为证据不足,因此没有采取进一步行动。
被控危险驾驶导致他人受伤等多项控状
他面对多项控状,包括危险驾驶导致他人受伤、未成年驾驶、驾驶已注销注册车辆、在没有保险情况下驾驶,以及发生意外后没有停车等。
其中最严重的控状是危险驾驶导致他人受伤,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长两年、罚款最高1万元,或两者兼施。
男子表示将认罪,案件定在7月进行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