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一名道士虚报个人所得税,逃税超过4万元,被判坐牢11周和缴付12万5962元罚金。
新加坡国内税务局发表文告指出,今天(3日)被判刑的49岁被告林延億(Lim Yen Ei)在2013年至2020年间是三界混玄道坛的独资经营者。
案情显示,被告以这个身份提供的宗教服务包括主持宗教活动和节日仪式、进行祈祷和主持葬礼等,并以现金、支票、银行转账或PayNow的方式收费。
在2019年间,他联系上税务局的会计,协助他申报个人所得税。被告在2020年6月委托会计申报2020年的收入为1万6588元,但他的实际收入是32万4482元。
被告被指为了逃税而故意少报收入。根据税务局当时的评估,他无需缴付2020估税年的个人所得税,因此他在那一年逃税4万1987.40元。
不过,在调查结束后,税务局已于2021年8月2日及2023年3月2日分别发出补税评估通知,以追讨少缴税款。被告随后已全额偿还应补税额。
税务局在文告中指出,被告还有其他五项控状,在判刑时纳入考量。
税务局提醒所有纳税人士,必须妥善保存所有应税交易的记录与账目。涉及所得税的相关文件,必须自有关课税年度起至少保存五年;而涉及消费税的记录,则必须自规定的会计期间起保存不少于五年。
税务局严格看待任何不遵守税务义务及逃税的行为。任何蓄意逃税者将面对严厉处罚,税务局将毫不犹豫采取法律行动。
逃税者除了需要缴还逃避的税额外,还可能被处以最高相等于逃税额四倍的罚金,并可能被判监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