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中国籍男子专程飞来本地闯入私宅破门行窃,盗走女屋主近60万元财物,被捕后又不肯交代赃物去处,认罪后今早(25日)被判坐牢五年六个月,与他合谋干案的同谋则已弃保潜逃,法庭已发出逮捕令搜捕他。
今天被判刑的是44岁的被告罗昌长。《8视界新闻网》早前报道,他被控于去年6月21日,和39岁的同谋龙志华在温莎自然公园一带的住宅破门行窃,闯进一私宅后盗走27件总值约57万元的珠宝首饰,当中包括一对10万元的翡翠耳环、钻石耳环、金手镯、金发饰和金块等等。
两人被捕后被控上法庭,去年12月一度认罪,但后来撤销认罪,龙志华也获准于今年4月份保释外出,但他之后失联,两个涉嫌收钱保释他的男子已被控。
广西盗窃集团飞来本地干案
根据案情,龙志华去年6月19日从广西入境我国,并住进芽笼一家酒店。罗昌长两天后来这里与他会合。调查发现,他们都属于一个广西的盗窃集团,至少五名同伙曾在去年6月前来干案。
6月21日傍晚,两人带着手电筒,前往温莎自然公园一带的私宅寻找下手的目标。后来留意到事发单位无人,于是翻墙入内,撬开女屋主的房门,用手电筒照明翻找财物。
最终,他们从屋主的衣柜和抽屉里取出一些珠宝,全部倒进塑料袋里带走,只留下空盒子。
得逞后,他们还留在附近寻找其他可下手的单位,一直到晚上9点多才返回芽笼酒店,当时,他们已从失窃的单位里盗走总值大约57万元的珠宝等财物。
女屋主深夜回到家后发现家中财物失窃,便即刻报警。
警方最终通过电眼锁定两人的身份,并于6月26日将他们逮捕。
警方过后起回大约17万9900元的财物,剩余的逾39万元财物不知所踪,罗昌长也不肯交代其下落。
夜间破门行窃的最高刑罚是监禁十年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