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要求银行识别、评估、管理和监督业务活动和风险敞口所涉及的重大环境风险,包括污染和森林砍伐所带来的风险。
对于涉及造成烟霾活动的客户,银行应采取适当措施,必要时检讨融资条款,甚至终止业务关系。
金管局在昨天(28日)发布的文告指出,银行在评估环境风险时,也应考虑国家环境局根据《跨境烟霾污染法令》发布的相关信息。
如果客户可能涉及导致烟霾的活动,银行应主动接洽,获取充分资料,以了解客户在相关活动中扮演的角色和参与程度,包括是否采取足够措施预防、侦测和扑灭火患。
当局指出,一旦发现环境风险升高,银行应采取适当措施降低风险,包括附加条件、检讨融资条款、限制进一步的风险敞口,或重新评估同客户的业务关系。
如果客户明显违反环境法规,银行则应采取更严厉的措施,包括限制风险敞口,或终止业务关系。
金管局表示,支持本地银行明确反对焚烧行为的立场,并注意到银行将在必要时采取强硬行动。
金管局早在2020年发布的《环境风险管理指南》(Guidelines on Environmental Risk Management)中列明相关监管要求,并在今年3月发布的《转型规划指南》(Guidelines on Transition Planning)中进一步阐述。
鉴于当前的烟霾情况,金管局已再次向银行强调这些监管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