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蓄意伤人男子开车逃逸 遭警方追逐撞车翻覆

33岁涉案男子开汽车遭追逐时翻覆。(图:Tiktok/fa1_ex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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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名33岁男子昨天涉嫌持利器伤害一名34岁男子后,开车逃离现场。
  • 不过涉案男子的行迹在数小时后败露,他所开汽车在被警方追逐时因撞上另一辆汽车而翻覆。男子随即被逮捕。
  • 男子今天在使用危险武器或手段蓄意伤人和未提供呼吸样本的罪名下被控上法庭。

一名涉嫌持利器蓄意伤人的33岁男子,昨天(6日)干案后逃离现场,但他所开的车子在数小时后被发现。车子在被警方追逐时,撞上另一辆汽车后翻覆,男子随即落网。

警方发文告说,昨天晚间8点35分时接到通报,指里峇峇利路(River Valley Road)发生一起袭击事件。初步调查显示,一名33岁男子持利器攻击一名34岁男子。34岁男子受伤,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被送往医院。事件发生后,涉案的33岁男子开车逃离了现场。

警方数小时后在午夜12点零5分于德申宋路(Tessensohn Road)发现相信是涉案男子所开的车辆,于是示意车子停下。但司机并未配合,反而猛踩油门加速逃离。警员随即展开追逐。

逃跑过程中,车子在跑马埔路(Race Course Road)和柏芝路(Birch Road)交界处,与另一辆车发生碰撞并翻覆。涉事的33岁男子当场被捕,随后在意识清醒状态下被送往医院。至于被撞的车辆,36岁男司机及两名分别为26岁和42岁的女乘客,也受波及被送往医院治疗。

涉事的33岁男子今天被控上法庭。他面对两项控状,分别是抵触《刑事法典》第324节条文,以危险手段蓄意伤人,以及抵触《公路交通法令》第69(4)节条文,未提供呼吸样本。

以危险手段蓄意伤人的罪名如果成立,可被判处最长七年监禁、罚金、鞭刑,或上述刑罚的任何组合。未提供呼吸样本的罪名如果成立,可被判处1000元至5000元罚款,或最长六个月监禁。

男子今天面控后,继续被还押。案子将在11月13日再次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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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蓄意伤人
  • voluntarily causing hurt
  • 新加坡警察部队
  • Singapore Police Fo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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