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15日)起,重型车辆车主可向当局申报,在符合条件的私人非住宅场所夜间停放车辆,不再只能使用正式指定的重型车辆停车位。
陆路交通管理局发文告说,新服务是现有车辆停车证(Vehicle Parking Certificate,简称VPC)计划的延伸,为重型车辆车主提供更多停车选择,以配合业界不断变化的营运需求。
为确保重型车辆妥善停放并遏制随意停车,现有车辆停车证计划规定,重型车辆车主在注册新车、转让车辆所有权或更新路税前,必须先取得一个指定停车位,供车辆在午夜12点至早上6点之间停放。
随着业界营运需求改变,当局接获反馈,希望夜间停车安排能有更大的灵活性。
在新服务下,重型车辆车主可把车辆停放在私人非住宅场所内的合适地点,即使有关地点并非正式指定的重型车辆停车位。这些场所包括工业设施、获准施工的工地和商业场所。
车主须通过OneMotoring数码服务申报停车地点,并提交场所业主同意车辆停放的证明。每次申报有效期最长两年,而且无需缴费。
申报成功后,车主将收到陆交局发出的确认函,并被视为符合车辆停车证计划的夜间停车规定,可用于注册新车、转让车辆所有权或更新路税。
新申报服务适用于最高载重量超过5000公斤的重型货车和混凝土搅拌车,以及不包括司机在内、座位超过15个的巴士。
陆交局强调,使用新申报服务的车主仍须确保停车安排符合相关条例,不得对公众造成滋扰或构成安全隐患,也不得把重型车辆停在公共道路或住宅区。违反申报规定者,申报将被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