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童床边目睹血案 台男持刀闯屋砍情敌判囚12年

台中地院日前认定男子犯下杀人未遂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图:东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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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一名男子因不满前女友另结新欢,持开山刀闯入,朝熟睡中的情敌疯狂挥砍,案发时幼童就在床边目睹血案。台中地院日前认定男子犯下杀人未遂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台湾媒体《东森新闻》报道,这起砍人案发生于2022年7月13日凌晨,地点在台中一处住宅。

据报道,被告郑姓男子因感情纠纷,先致电要求受害者出面谈判。双方发生口角后,他于凌晨折返,闯入前女友住家并进入受害者与幼童熟睡的房间,将其砍伤。

被告潜逃多年近日落网

受害者供称,自己在睡梦中因剧痛惊醒,发现被告持开山刀不断挥砍,只能徒手抵挡,但胸口及四肢仍多处中刀,一度因胸部重伤无法呼吸。被告持续攻击,直到他呼救报警后才逃离现场。

他被送医治疗,诊断右胸留下长约16厘米的开放性伤口,并伴随骨折、肌腱及神经断裂。

报道指出,被告犯案后潜逃多年,遭通缉后近日落网归案。

庭审期间,被告否认有杀人意图,辩称自己因遭对方言语刺激而情绪失控,才临时从朋友车上取走开山刀随身携带,强调并无意致对方于死地。

法官认定涉杀人未遂

不过,法官认为,被告携带杀伤力极高的开山刀,于凌晨闯入他人住处,并趁受害者毫无防备时,连续朝头部、胸部及四肢猛砍,攻击方式及力道足以致命,足以认定蓄意杀人未遂。

法官也指出,从伤势照片可见,被害人胸口及四肢伤口深可见骨,部分皮肉外翻,显示郑男下手极重。

法官也指出,案发时一名幼童就在一旁熟睡,生命安全同样受到威胁,因此依杀人未遂罪判处郑男有期徒刑12年。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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