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女童在东京涩谷拍照遭人撞倒的视频引起热议。日本律师分析,撞人的女子可能触犯暴行罪,若导致他人受伤则可能构成伤害罪。
中央通讯社报道,根据女童母亲四天前(24日)在网上发布的视频,可以看到许多外国观光客在涉谷著名的十字路口拍照。女童也在斑马线上蹦蹦跳跳;当她回头做姿势准备拍照时,一名身穿蓝色大衣的女子突然从后面撞向女童,导致她摔出镜头外。
日本法律顾问网站Bengo4.com访问一名熟悉日本刑法的律师富本和男,请他分析影片中撞人的女子可能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暴行罪”恐面对两年以下徒刑
富本分析表示,在马路上蓄意推倒他人并使他人跌倒的施暴行为,即使没有造成伤害,仍然可能构成日本的“暴行罪”。这里说的“暴行”指的是向他人身体施加有形力,恐面对两年以下徒刑、30万日元(约2430新元)以下罚金和拘留等刑责。
若施暴行为造成被撞者受伤,就可能构成伤害罪,这里指的是损害他人的生理机能。而日本的伤害罪比暴行罪更为严重,可能面临15年以下徒刑或50万日元(约4050新元)以下罚金等刑责。
有网民为撞人的女子辩解,认为是女童挡住通行的道路、女子只是因为拥挤想避开才撞到他人。
对此富本分析说,只有为了防卫自己或他人的权利,对于急迫且不正当的侵害不得已而采取的行为,才能构成正当防卫。视频中的女子在接触女童之前,疑似曾经用手肘或身体碰撞其他人,难以满足正当防卫的要件。此外,仅以妨碍通行或现场拥挤为由,难以认定存在对生命或身体迫切的危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