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中国籍夫妇声称在马来西亚一家超市购物时,不慎遗失装有1万令吉现金(约3020新元)的钱包。钱包后来被寻回,但里面的现金却不翼而飞,失主怀疑拾获钱包的一家人拿走款项,但对方坚决否认。
《中国报》报道,40岁的失主陈先生说,事件于前天(17日)下午3点多,发生在雪兰莪州士毛月一家超市。
他说,当时他负责采购蔬菜,妻子则到零食区选购商品。由于冰淇淋冷冻柜的玻璃门较难推动,妻子无法单手打开,便将钱包放在冷冻柜上,双手开门取货,之后却忘记将钱包取回。
夫妻俩约五分钟后发现钱包遗失,随即向超市求助。由于超市当时未能即时协助调阅监控画面,陈先生随后前往警局报案,并在约两小时后返回超市查看相关录像。
监控揭露谁拿了钱包
陈先生表示,根据监控画面,一家四口当时进入超市,在陈先生妻子离开约30秒后,一名约十多岁的男童拾起钱包,并交给身旁的母亲。对方随后将钱包放入斜挎包内,便匆忙结账离开超市。
陈先生说,虽然闭路电视画面清晰度不高,但由于银粉色钱包体积较大且相当显眼,因此仍能清楚辨认。他随后将涉事家庭所乘轿车的车牌号码交给警方,警方也联系上车主。
视频中该家庭的一名男子随后将钱包送到警局归还,但钱包内仅剩数张中国和马国银行卡,原本放在里面的1万令吉现金已不见踪影。
不过,归还钱包的男子否认拿走现金,称若有意将钱包据为己有,便不会主动将钱包送返警局。
网传视频显示,该男子在警局外与失主夫妇当面对质。他手持粉色钱包,坚持自己归还的就是拾获时的状态。
男子也提出另一种可能性,即在其妻儿发现钱包前,可能已有其他人取走里面的现金,因此他们拾获时钱包已是空的。
对此,陈先生夫妇反驳说,他们查看了三个不同角度的监控画面后认为,最先发现钱包的人正是该男子的妻儿,并要求其妻子到警局对质,但男子以妻子需接送孩子为由拒绝。
陈先生说,事发当晚在警方建议下,他们前往加影警区总部再次报案。
警方逮捕一名嫌疑男子
《新海峡时报》报道,警方于昨天(19日)凌晨1点逮捕一名37岁男子,并将他延扣四天助查。
该男子正是此前将钱包送返警局、并与失主夫妇当面对质的人。
警方目前援引刑事法典第380条文(建筑物内偷窃)调查此案。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监禁最高十年及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