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替中国籍妻子申请长期探访准证时,从未核实任何文件,也没有声明妻子曾有另一个假身份。尽管他声称不知情,却仍被判罚款2000元。男子是移民法令第57(1)(ka)新条文于2024年底生效以来,首名在此条文下被定罪的人。
根据条文,在申请任何移民签证或准证时,申请人或本地担保人若提供虚假或具误导性的信息,都须承担法律责任。即使他们声称对信息虚假或具误导性一事毫不知情,也难辞其咎。
此案中的65岁新加坡籍男子Tan Kim Lam是在去年6月2日,以本地担保人身份,替中国籍妻子49岁的Lin Qiaoming申请长期探访准证。他请人代为填写表格,并让对方通过线上提交。
他在申请表格中称妻子没有其他不同身份的证件。但事实上,妻子曾有另一本假护照,且曾以假护照多次入境新加坡。
移民与关卡局于去年9月12日批准了妻子的长期探访准证。
今年5月8日,两人因涉嫌提供虚假声明被逮捕。
根据案情,两人相识于2002年。当时Lin Qiaoming持社交访问准证在本地逗留,一两个月后由于准证已过期,她用非法的方式离开了新加坡,回去中国大陆。
2009至2015年间,她以“Lin Liming”的假身份多次出入新加坡。间中,被告多次以她的假身份替她申请签证,由于英语水平有限,他请人代为填写并提交申请表格。Lin Qiaoming因此得以入境新加坡,并在随后与另一名新加坡公民结婚。
2015年4月前后,Lin Qiaoming离婚并返回中国。过后,被告与她发展成恋人。
2017年,为了前来新加坡探访被告,Lin Qiaoming在中国以真实身份申请了护照。那时起至2023年间,她多次使用该护照入境新加坡,被告则以本地担保人身份替她申请签证。2023年4月28日,两人在中国大陆结婚。
被告声称,他在多次申请签证的过程中都对妻子拥有假身份一事毫不知情。但在新条文下,担保人有责任核实所有文件,不能以“不知情”为借口。
移民局说,严正看待作出虚假或误导性陈述的行为,当局提醒签证申请人和他们的本地担保人,有责任确保申请中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根据移民法令第57(1)(ka)新条文,违例者可被判处高达4000元罚款。
移民局也说,已利用生物识别技术和数据分析,加强识别使用多重身份旅客的能力,包括2020年实施,采集旅客生物识别信息的多模态生物认证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