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性侵14岁少女致她怀孕 77岁男子面控

国家法院档案照。(图: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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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少女在母亲罹患癌症之后,由家人熟悉的年长友人代为接送上下课。不料,这名年长男子多次性侵女孩导致她怀孕,还要求少女堕胎。

现年77岁的新加坡籍被告,今天(20日)在国家法院面对十项控状,大多涉及对少儿做出猥亵行为以及性侵未成年人。另外三项指控则在审讯期间暂时搁置。

法官发出限制令,不得报道任何可能泄露受害者身份的信息。

新传媒亚洲新闻台(CNA)报道,被告在案发时64岁,拥有一家公司,受害人的母亲是他的秘书。

被告被指乘人之危

控方指,被告自受害人幼年起一直是家族的亲密友人。

少女就读中学二年级时,母亲确诊换上乳癌,于是家人托被告照顾少女及她的姐姐,包括接送她们上学、放学。

男子也在那段期间帮助这家人翻新房子,并让他们免费借住在他名下的产业。

控方指出,被告在这段期间越过精神和肢体上的界限,在受害人14岁时与她发生了不正当的关系。

被告还离间受害人和家人的关系,说她的父亲是个坏人。

被告也趁载送受害人时,在车内握住女孩的手、频繁地给她发短信,并带她出去吃饭。

示意图。(图:iStock)

不止如此,被告在2014年、受害人年满16岁后仍继续和她发生关系。

控方表示,这导致受害人在2015年初怀孕,当时她还在上学。

同年2月,被告要求少女堕胎,并陪同她到诊所,导致受害人受到创伤。

这段不正当关系一直持续到2017年底,直到受害人终止了这段关系。

2019年,受害人向非营利组织妇女行动及研究协会(AWARE)的性侵关怀中心咨询,并向警方报案。

对少儿做出猥亵行为罪名下,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五年或罚款最高1万元,或两者兼施。

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罪成则可被判最长十个年监禁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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