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警察部队上个月底在全岛展开为期五天的执法行动,77名年龄介于19岁至80岁的人士,因涉嫌参与非法放贷活动接受调查。
新加坡警察部队今天(6日)发文告表示,来自警方刑事侦查局和七个警署的执法人员在9月21日至25日期间,在全岛多个地区展开执法行动。
初步调查显示,其中七人涉嫌到欠债人住家进行骚扰,还有38人充当大耳窿跑腿,利用自动提款机转账来协助进行非法放贷活动。
另有32人涉嫌开设银行账户,并将提款卡、个人识别码(PIN)和网上银行密码生成器等资料交给大耳窿进行非法放贷活动。
警方目前仍在调查所有77名涉案人士。
警方强调,将继续严厉执法,打击协助非法放贷团伙的人士,包括把自己的银行账户交给非法放贷团伙使用的人。
根据《2008年放贷人法令》,任何个人的电话线路、银行户头、提款卡或网上银行密码生成器被用于协助非法放贷,当事人将被推定为协助经营非法放贷业务。
经营或协助非法放贷业务一旦罪成,初犯可被判监禁最长四年、罚款3万元至30万元,以及鞭打最多六下。
若代表非法放贷者进行或企图进行骚扰行为,一旦罪成,初犯者可被判监禁最长五年、罚款5000元至5万元,以及鞭打三至六下。
公众如果怀疑或知道有人涉及非法放贷活动,可拨打警方热线1800-255-0000,或通过网络平台提供线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