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名年龄介于21岁到52岁的驾驶者因涉嫌酒后驾驶,今天上庭面控。
新加坡警察部队昨晚(25日)发文告表示,这20人是在执法人员去年7月到这个月展开的执法行动中,因未能通过呼气式酒精测试而被捕。其中七人还面临其他指控,包括疏忽驾驶、超速驾驶、把车辆停在造成他人不便的位置,以及重犯酒驾等。
其中,一名52岁的男子去年9月19日在东海岸公园大道(East Coast Parkway)被警方截查时,被发现酒后驾驶。调查显示,这名男子曾于2010年因酒驾被吊销驾照12个月。若这次重犯罪名成立,他将面临强制牢狱之灾。
根据法律,初犯酒驾者可被判处最长12个月监禁,或2000元到1万元之间的罚款,或两者兼施。屡犯者则将面对最长两年的强制监禁和罚款5000元到2万元不等。各类驾驶执照也可能被吊销。
警方强调,酒后驾驶是极其危险且不负责任的行为,当局对此采取零容忍态度,并将毫不犹豫对违例者采取严厉措施。警方也提醒公众如果打算喝酒,应避免驾驶,并选择其他交通工具代步。所有驾驶人士应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道路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