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男子招募多人加入诈骗团伙,并参与设立诈骗及洗钱据点,受害者包括中国大陆民众及一名在新加坡求学的台湾学生,法庭判处他监禁16年。
台湾媒体《联合新闻网》报道,被告廖姓男子去年10月招募一名欠债男子加入诈骗团伙,对方负责提供人头账户及提款卡,并从两名受害者的账户提取共25万新台币(约9987新元)。
在另一起案件,诈骗团伙冒充上海警方联系一名在新加坡求学的台湾学生,声称受害者涉及洗钱案件,并诱骗他搭飞机到越南,之后拍摄疑似遭绑架的视频,并致电学生的父亲,要求他前往杭州交出黄金。
学生的父亲随后交出3公斤及1公斤黄金交给两名负责取货的骗徒,而廖男从中获得3万新台币(约1198新元)报酬。
此外,廖男与一名女子接受诈骗团伙提供的资金,成立一个诈骗据点,并招募四人加入。
冒充香港入境处及中国电信人员行骗
诈骗团伙取得中国大陆民众的个人资料后,冒充香港入境事务人员及中国电信客服人员,以涉及诈骗案件等理由行骗,并要求受害者缴付“保释金”,导致四名受害者共损失716万3500新台币(约28万6220新元)。
廖男也与其他不法分子成立洗钱据点,以赌博业务为掩饰取得金融账户,并招募5人提领来源不明的款项。涉案款项约250万新台币(约9万9888新元),其中约229万新台币(约9万1497新元)最终被提领。
警方去年11月持彰化地检署核发的拘票逮捕廖男。他起初否认涉及诈骗,声称自己只是利用人脉招募人员,并没有处理款项,也不知道诈骗团伙行骗手法,之后才坦承犯行。
台湾彰化地方法院审理后认定,廖男涉及5项罪名、共21项犯罪行为。
法院考虑到他招募多人、主导设立诈骗及洗钱据点,导致受害者蒙受损失,且没有与受害者达成和解,判处他监禁16年。案件仍可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