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民众党前主席柯文哲被控违反政治献金法案正式定案,确定共裁罚254万新台币(约10万3744新元)、没入5579万新台币(约228万新元)。他不满这一结果,痛斥台北地检署勾结监察院“沦为政治打手”,指其“狼狈为奸”。
综合《联合新闻网》和TVBS报道,柯文哲被指在2024年参选总统期间,涉嫌违反《政治献金法》而遭监察院裁罚。
柯文哲提出诉愿,但被监察院诉愿审议委员会驳回,案件正式定案。
监察院指出,柯文哲竞选期间涉及四项违法情形,其中最严重的是“故意不实申报”政治献金收支,相关金额高达6530万新台币(约267万新元)。
内容包括募款演唱会门票收入,以及透过“木可公司”贩售竞选小物所得。
此外,还被发现虚报一笔收入及86笔不存在交易事实的支出,因此遭加重处罚180万新台币(约7万3519新元),并没入4067万新台币(约166万新元)。
监察院最终决定撤掉加重裁罚的120万新台币(约4万9013新元),维持其余罚款,总计仍须缴纳254万新台币(约10万3744新元),同时没入约5579万新台币(约228万新元)。
柯文哲昨天(23日)下午受访时向赖清德政府喊话称,司法是最后一道防线,但应当被人民信任,不可以变成政治工具。
他认为是台北地检署勾结监察院,沦为政治打手。“这不是台湾人民的普遍印象吗?因此对我来说,监察院跟地检署就是狼狈为奸。”
监察院昨晚(23日)回应称,对于国家机关依法执行职务却被指称为狼狈为奸,监察院绝无法认同,并严正驳斥。
监察院表示,柯文哲一案已经诉愿审议委员会审理,认定原处分认事用法并无违误,已依法决议驳回,全案目前正进行行政诉讼。
“监察院各项调查与裁处均秉持客观公正、严守法纪,监察院将在后续诉讼中妥为答辩。基于尊重司法独立原则,监察院呼吁各界给予司法审查独立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