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台北一名妇女在候诊室内,被人推销两瓶保健食品,声称产品功效惊人,“吃完连跌倒都没事”,她一时心动当场购买。然而服用后未见改善,又发现价格明显高于市价,愤而报警处理。
根据ETtoday新闻云报道,84岁受害者候诊期间,被一名73岁妇女攀谈,并极力推荐上述保健食品。受害者一时心动,当场以1万1000新台币(约443新元)购买两瓶。
事后查询发现,该“葡萄糖胺软骨素”保健食品单瓶网络售价约1100新台币(约44新元),但妇女却以两瓶五倍的价格出售。
此外,该妇女并非药商或专业医师,却宣称该保健食品具有疗效,受害者因此怀疑对方以高价将保健品当成“神药”贩售,涉嫌诈骗及违反《药事法》,遂于去年12月初前往文山二分局景美警局报案。
警方调查指出,受害者服用后未见任何改善,其儿子比对市价后也发现价格明显偏高,且相关产品属于保健食品,依法不得标示或宣称医疗效能。
警方接获报案后,调阅资料并前往事发诊所查证,确认该妇女身分,并于12月中旬通知受害者到案说明。全案讯后,依刑法诈骗罪及违反《药事法》第69条“非药品不得为医疗违规之标示或宣传”等罪嫌,移送台北地方检察署侦办,相关责任仍待司法厘清。
警方表示,保健食品与药品分属不同管理体系,未具药品资格者不得宣称医疗效能。民众就医及购买相关产品应循合法管道,并审慎查证,以免蒙受财产损失及健康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