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宜兰一名少女,因欠朋友钱而向黑帮份子借高利贷,结果债主约她见面遭到性侵,少女深感羞愤和绝望图轻生,从七楼坠落所幸送医获救,但身体多处骨折重伤。
据台湾媒体ETtoday新闻云报道,这名17岁少女萱萱(化名),因欠朋友6000新台币(约243新元),过后又被催讨,便透过不知名人士向一名朱姓放贷男子借1万新台币(约406新元)。
报道说,两人在2024年6月5日见面。当时被告开着黑色宾士与萱萱见面。萱萱向他借了1万新台币,但朱男被告要她签下2万新台币(约813新元)的本票作为借款担保,并预先扣掉2000新台币(约81新元)的利息。
此外,朱男还拿走萱萱的身份证,并载她到汽车旅馆拍照存证,才将8000新台币(约325新元)交给她。他限她在一周内将钱还完。
被告开车将少女载到汽车旅馆
被告隔天(6日)凌晨传语音给萱萱,,再次威胁她外出。被告于同一天下午4点25分,开车将萱萱载到汽车旅馆,不管萱萱抗拒,强行对她性侵。
萱萱因深感羞愤且绝望,当晚到罗东某个市场拨打给男友后,从七楼坠落到二楼。经紧急送往医院后获救,但诊断出腰椎爆裂性骨折,并且神经压迫导致下肢瘫痪、下半身也多处骨折、疑似脾脏撕裂伤等重伤。
报道说,萱萱母亲后来赶往医院探望,得知萱萱借高利贷且被性侵后,先拿了1万新台币,换回女儿的本票和证件,过后报警处理。
全案审理时,朱男被告辩称萱萱轻生与他无关。但法官认为萱萱是因遭他的性侵后才会于当天晚上轻生,因此判定他犯邢属实。
被告朱男现在被通缉中
法官提出的起诉书指出,被告犯的是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性交,使受害者羞愤有意自杀致重伤等罪嫌。但萱萱出庭时,已不需用辅具行走,日常生活也能自理。不过因脊椎损伤后,导致神经性膀胱肌力部分丧失,可能有尿余过多的问题,未来高强度活动须有所限制。但经持续治疗和复建,幸好无大碍。
法官因此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萱萱仍有身体或健康重大不治或难治的情形,而与刑罚上“重伤”的要件不合,改为对未成年强制性交论罪,依被告犯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重利罪,处三个月徒刑,可易科罚金9万新台币(约3659新元)。另外,他也犯了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性交罪部分,判处六年徒刑。
双方都上诉到高等法院,法官审酌萱萱的伤势,以及被告原表示有意调解但受害者却未到庭,被告朱男现在也被通缉中,判定原审量刑适当,驳回上诉。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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