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佛教协会表示,少林寺原住持释永信因挪用资金、行贿等罪名被判刑,完全是咎由自取,并充分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也为佛教界敲响警钟。
《新华社》报道,中国佛教协会昨天(29日)发表声明表示,佛教界人士应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深刻认识“没有法外之教、法外之地、法外之人”。
协会将继续深入开展“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认真落实崇俭戒奢、正信正行“七条倡议”,引导佛教界人士自觉遵纪守法、严持善律,坚决维护佛教界清净庄严的形象。
据早前报道,被告刘应成(释永信)被判处坐牢24年,罚款350万元人民币(约66万新元)。
他涉嫌利用担任少林寺住持、少林慈善福利基金会会长等职务之便,犯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及行贿罪,涉案金额超过3亿元人民币(约5700万新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