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一名物流公司女员工因屡次提早到公司被开除,随后她通过劳动法庭提出抗告。当地法院裁定,公司有权因其多次无视警告、拒绝遵守指示而将她解雇,引发当地社会热议。
据据《ynetnews》和西班牙当地媒体报道,这名22岁女员工的合约明确写明,她的上班时间为早上7点30分。
但她多次在早上6点45分至7点之间提前到公司。公司的记录显示,她一共早到19次。
即使公司口头警告及发出书面通知,女员工依旧持续提前到岗。
西班牙阿利坎特(Alicante)劳动法庭审理这起案件时,公司主管作证时指出,公司规定员工在7点30分之前无法开展任何工作,而女员工的提前出现会“扰乱团队协作”。
公司也援引劳动者法规,指出屡次不服从指令、不按规定执行工作属于可即时解雇的严重违纪。
法院最终认可公司的说法,强调员工屡次无视警告,已导致雇佣关系失去必要信任,再加上她提前到岗并无实际运营需求。
这起案件曝光后,在西班牙社媒上引发大量讨论。
有人调侃说:““这是我第一次听说有人因提前到岗被解雇。”
也有人写道:“迟到他们(公司)生气,早到他们(公司)也生气。”
该名女员工仍可以提出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