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一名40多岁的中国籍男子,因与14岁女儿发生争执后,涉将女儿殴打致死,二审法院认为犯案情节极其恶劣,改判22年监禁,较一审增加四年刑期。
据《韩国先驱报》(The Korea Herald)报道,韩国水原高等法院(Suwon High Court)昨天(10日)推翻一审的判决,将被告刑期由18年提高至22年,并维持其虐待儿童致死罪名,同时禁止他在儿童相关机构任职。
法院在二审中指出,14岁的女童本应生活最安全的家庭中,却遭到负有保护责任的父亲夺去生命,无论任何理由,都无法为这起案件辩解。
法院认为,被告的犯案手法“极其残忍”,即使案件并非预谋,也不足以减轻罪责。
女童护头仍遭连续重击
根据法院判决指出,女童遇袭时曾用双手护住头部试图自保,但仍遭钝器连续攻击后脑超过25次,直到金属锤柄断裂。
法官表示,暴力程度远超于一般的冲动行为,因此驳回一审认为案件具有“冲动犯案”性质、可酌情从轻的观点。
法院也强调,父母若认为孩子需要管教,应采取沟通、劝导等适当方式,而非诉诸暴力,因此“管教孩子”不能成为减刑理由。
对于被告案发后主动投案,法院认为,受害人当时已经身亡,悲剧已无法挽回,因此不会给予显著从宽处理。
疑因阻死者抱弟妹爆发冲突
案件发生于去年10月19日,地点位于韩国京畿道安山市(Ansan, Gyeonggi Province)一处住家。
调查显示,14岁死者在过去约10年,未与父亲同住,约三年前才搬回家中生活。
案发当天,双方疑因女童想抱起年仅3岁的弟妹、遭父母阻止而发生争执,父亲随后情绪失控,最终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