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一名女子在向理发店求职时,雇主竟以“太老”为由,拒绝聘用她。
当地媒体 7 News 报道,悉尼一名37岁女子在重返职场时,遭到年龄歧视。
玛丽亚·尼尔森(Maria Nielson)曾向悉尼一家理发店求职,但她原应取代其职位的员工却决定留下,尼尔森最后求职失败。
几个月后,她发现同一家理发店正在招聘另一个职务,于是决定再次申请。
雇主:希望找年龄较轻的人与我共事
尼尔森于是给雇主发了一条短信,她对这个职位感兴趣,但他的回复让她大吃一惊。
雇主回复说:“很抱歉,但说实话,我不想失礼,出于我对年轻客户的考虑,我正在寻找一个年龄较轻的人与我共事。希望你不要生气。再次感谢。”
尼尔森表示,她对这个回复感到震惊,最初只是笑了笑。直到她向丈夫展示了这条信息,她才意识到这条信息具有歧视意味。
她告诉7 News,她和丈夫都对雇主的回复感到冒犯。
在澳洲,雇主若因年龄、种族、宗教或性别而拒绝雇用求职者属违法。
法律专家表示,若该情况发生,求职者可以起诉雇主。赔偿金额最高可达3万澳元(约2万6775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