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租房,房东与租客难免偶尔发生摩擦。
身为律师、调解员的新跃社科大学法学院高级讲师罗国伟就分享案例表示,由于疫情后房租大涨,有租客怀疑房东想涨价,提出各种让租客不愉快的要求。
他说:“租客会说房东会故意把他在冰箱里面的食物丢掉,不应该在这里煮东西,你这样做不对,所以我要你走。有时候房东不会直接说“我要你走”,他的行为就越来越野蛮,就故意想逼走租客。”
律师提醒,虽然可能是受到不合理对待,但只要租客在合约期满之前离开,从法律角度来看,仍视为租客违约。所以双方还是要处理租房合约,否则房东将可以向租客索取房费赔偿。
此外出租整间房屋的房东,也必须按照合约规定,在登门前提前通知租客,否则可能构成骚扰等违法行为。
如果面对无法调解的局面,当事人可以考虑寻求社区法律咨询诊所的帮助,听取专业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