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男子因为涉嫌在马来西亚新山贿赂警员,昨天(17日)被控上法庭,当中包括一名在马国留学的新加坡籍学生。
涉嫌贿赂9万令吉
马新社报道,两名被告分别为32岁的Law Wen Xiang和27岁的新加坡籍男子Donavan Sia Qi Xun。这对友人被指在去年10月17日傍晚5点45分,在新山苏丽雅花园的一家餐馆前,向新山南区商业罪案调查组的一名警员给予9万令吉(约2万7300新元)的贿赂,以诱使警员不要就Donavan Sia Qi Xun涉及的另一起欺骗案件采取行动。
两人昨天在法庭上表示不认罪。
根据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7B条文,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少于贿赂金额的五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较高。
两人也不承认另一项在刑事法典第241条文下的试图行贿控状;该控状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当地法官Ahmad Kamal Arifin Ismail批准两人以4万令吉(1万2000新元)保释,并命令两人每个月需到柔佛州的马来西亚反贪委员会办公室报到。
案展2月19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