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高庭今天(3日)裁定,一名被控在马来西亚贩毒的新加坡男子表面罪名成立,须出庭自辩;与其同案被控共谋贩毒的一名马国被告,则因证据不足,当庭获判无罪。
马国《中国报》报道,两名被告被指控在2022年1月27日下午3点半左右,在雪兰莪州的一家廉价酒店外共谋贩运767.6克的冰毒。
法官指出,涉案毒品是在马国被告驾驶的轿车暗格中被搜获,而开启该暗格的智能卡仅由新加坡男子林毅成(译音)持有,因此控方已在表面证据层面证明其贩毒罪成立。
报道指出,由于控方没有证据显示马国被告涉及共谋,法官因此宣判其罪名不成立,并当庭把他释放。
法庭随后向林毅成宣读已去除共谋内容后的控状,但他否认指控,并表示将在出庭自辩时,在证人栏内宣誓供证并接受控方盘问。
该案件将于4月21日至23日,连续三天进行被告自辩阶段的审讯。一旦罪成,嫌犯可被判死刑或至少30年的监禁,以及不少于12下的鞭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