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来西亚柔佛新山商场和警局发生肢体冲突的两名新加坡籍男子,今天(24日)被控蓄意伤人和在警局内行为不检。
马国《东方日报》报道,新山南区警区主任拉勿回复媒体询问时,证实这个消息。
根据马国法律,蓄意伤人罪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一年监禁,或最高两千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在警局内行为不检罪成,则可被判罚款最高不超过5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六个月,或两者兼施。
两名涉案的新加坡籍男子年龄分别是46岁和56岁。他们被指三天前(21日)的下午5点多,在新山一家购物中心一楼发生肢体冲突,起因是其中一人不满被对方妻子指责自己险些撞到人,泼洒的啤酒溅湿对方,双方随即发生口角并演变成肢体冲突。
两人过后被带往拉庆警局,其中一名嫌犯在警局柜台报案期间,另一名嫌犯突然上前攻击,再度爆发拉扯冲突,所幸在执勤警员迅速介入下,场面受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