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高庭判罗斯玛所有罪名成立

膝盖关节炎复发的罗斯玛乘坐救护车到吉隆坡法庭大厦。

图: STR / AFP

马来西亚高庭裁决,涉及砂拉越学校电供弊案的前首相纳吉夫人罗斯玛被判处所有罪名成立。

《当今大马》报道,高庭今天下午复审时,驳回罗斯玛要求法官再尼退审的申请。再尼过后在接近下午3点时宣判罗斯玛罪名成立。他说,被告无法提出合理怀疑,而辩方律师一味否认当事人有罪,却无法提出可靠的证据。

罗斯玛的律师接下来将会陈词,以求法官减轻刑罚。

罗斯玛在此案中面对三项控状,指她在2016和2017年间,向一家公司的董事经理索贿一亿8750万令吉,以及分别收贿150万令吉及500万令吉,以协助这家公司取得砂拉越乡区学校太阳能混合电供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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