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马来西亚前首相纳吉涉及的一马发展公司(1MDB)案件,承审法官表示,尽管辩方曾多次在审讯中质疑控方证人,但法庭认为,控方证据可靠,因此采纳控方证人的证词。
据《东方日报》报道,法官柯林劳伦斯上午花了两个多小时宣读判词,其中他提到,辩方所提供的证据,未能推翻控方在案件中提出的论点。
法官是于今天早上约9点14分开始宣读判决摘。他指出,根据两人度假的照片证明,在逃大马商人刘特佐和纳吉确实彼此认识。
“因此证人的证词可信,法庭没有理由不采信控方证人的证词。”
法官裁定纳吉自辩 所谓“捐款”无理据
《中国报》报道,纳吉早前自辩时曾坚称,他是以个人名义在大马伊斯兰银行开设的个人户头,在案发当年的所获汇款,乃源自沙地阿拉伯已故国王阿都拉提供的 “捐款” 。
但法官裁定这个说法无理据。法官裁定纳吉在此案被控通过其上述银行户头的所获汇款,是源自1MDB的资金。
针对辩方此前主张纳吉曾收到四封据称由沙地阿拉伯“王子”沙勿阿都阿兹致函的“捐款信”,法官裁定,这四封信件均为伪造文件。
纳吉在涉嫌挪用一马发展公司资金的案件中,共面对四项滥权和21项洗黑钱的控状。案件开审至今已经历时超过七年。
《新海峡时报》报道,预计判决公布的时间将延后到下午三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