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州昔加末32岁华族男子除夕夜燃放大型烟花时被炸断左脚。警方确认,所燃放的烟花属于未经批准的非法类别。
据《中国报》报道,伤者在大年除夕(2月16日)携31岁外籍女友返回老家过年,在燃放“Shoot Cake四英寸16连发(高级款)”烟花时箱子倾倒射向人群,火焰击中男子左脚,同时波及女友手臂和腿部。
仅45种鞭炮烟花获准燃放
男子大年初一(17日)接受紧急手术截肢,随后转至马六甲医院接受治疗。女友受轻度灼伤,情况稳定已出院。
柔佛州总警长拉哈曼今日(20日)向媒体透露,伤者燃放的烟花属于未获批准的类别,属于非法购买、持有及燃放。
警方依据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6条及第8条展开调查,并将加强对烟花的进口、销售、储存及燃放的监管。
拉哈曼强调,根据现行规定,只有45种鞭炮烟花获准燃放,民众在庆祝农历新年时必须遵守相关条例与禁令,以免触法或发生意外。
他提醒,所有烟花销售业者必须申请执照,若发现持执照商家销售未列入批准名单的烟花,警方将撤销其商业执照。
柔佛州警方将加强执法行动,包括对储存烟花爆竹的仓库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业者遵守储存条件及相关条例。案件调查仍在进行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