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上诉途径全部失败,马来西亚前首相纳吉必须坐牢至2043年,或要到90岁才能出狱。
经过六年前后302天的审讯,纳吉涉及的一马发展公司(1MDB)案终于在昨天(26日)有了裁决,纳吉因挪用一马公司22亿7000万令吉(约6亿8450万新元),在吉隆坡高庭被判四项滥权罪和21项洗黑钱罪成立。
法官判他监禁165年和罚款逾113亿令吉(近36亿新元),但刑期可同步执行,因此纳吉只需服刑15年。
纳吉之前因挪用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4200万令吉(约1332万新元),被判监禁12年和2亿1000万令吉(约6700万新元)罚金,2022年8月入狱,开始服刑。
经特赦局减刑,12年刑期缩短至六年,预料在2026年8月23日刑满。
《东方日报》报道,一马案的承审法官柯林劳伦斯裁定,纳吉的15年刑期应该从SRC案刑满后算起,因为本案与SRC案并非同一交易,而是两起独立的案件。
根据早前报道,辩方将在下个星期一(29日)入禀法院提出上诉。
报道指出,如果所有上诉途径都失败,目前72岁的纳吉必须监禁到2043年。根据目前的计算,如果纳吉必须服满全部刑期,到2043年,他将年近90岁。
除了监禁和罚款外,法院也责令纳吉根据《2001年反洗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55(2)条的规定,返还全部(可追回的)20亿令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