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家厕所偷窥女邻居更衣,在公共巴士上非礼15岁女学生,68岁男子今天(13日)被判坐牢八个月又一周。
新传媒英文新闻网CNA报道,68岁的Rosrankani Abdul Latif对四项包括骚扰、偷窥和盗窃的控状表示认罪。另外四项控状在量刑时被一并纳入考量。
庭上透露,被告在去年1月发现能通过厕所的窗户清楚看到23岁女邻居的卧室,便从那时候起,在长达七个月的时间内经常偷窥对方更衣或躺在床上。其中包括,在去年5月通过窗户看邻居赤裸试穿新衣服。
另外,受害者也在去年6月24日报警称,被告从厕所用激光笔照射她的大腿。
被告的一系列行为让女邻居感到非常不安。她不得不拉上窗帘,在窗户上贴上磨砂膜,甚至还在卧室内安装了闭路电视摄像头以保障自身安全。
但是,尽管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被告的骚扰行为仍然继续。
受害者于去年7月18日凌晨12点左右,再次注意到被告从厕所用激光笔照射她的房间,而整个过程持续10到15分钟。
喊“来我家吧……想看你裸体”
被告更是在之后多次大声喊叫,内容包括“来我家吧,我爱你……我想看你裸体”以及其他带有性暗示的话语。
受害者的母亲最终再度报警,而被告也于同一天被捕。
被告在被捕并获保释后并未收敛。他于去年8月2日醉酒后,又在受害者家门外的走廊上来回走动并大声喊叫。
他在调查期间透露,受害者的母亲和阿姨曾就他的行为与他对质。当时,他回应说,受害者应该拉上窗帘或更换窗帘,让他看不到里面。
公共巴士猥亵女中学生
Rosrankani Abdul Latif也在同一天在公共巴士上猥亵一名女中学生。
事发时,他坐在巴士的最后一排座位,而一名身穿中学制服、腿部受伤穿着步行靴的15岁女生上了巴士。
被告主动招呼并示意女孩坐在他旁边的空位上。不料,他在对方坐下后,竟开始用胳膊肘隔着裙子摩擦女孩的臀部。随后,他还张开双腿,让膝盖碰到女孩的腿,并继续用胳膊肘摩擦她的臀部。
受害者感到非常不适,立即通过WhatsApp向朋友倾诉。她也要求被告停止其行为,但对方充耳不闻,反而更加用力地用胳膊肘摩擦她的臀部。
女孩随即起身,走到巴士前部,扶住一根立柱。被告跟了过去,将手覆在女孩扶立柱的手上,随后贴近并用身体蹭碰女孩臀部至少三次。之后,女孩拨通了父亲的视频电话,并将手机举起。被告见状后才停止了行为。
受害者在下车后,因担心被跟踪而联系父亲前来接应。她在车站等候时哭泣,见到父亲后情绪激动。
此后,每次乘坐巴士时,她都会感到警觉和不安,害怕再次被他人猥亵。
除了性相关罪行,Rosrankani Abdul Latif 也对另一项盗窃的控状表示认罪。他被指,在2023年6月22日偷走了一个装有红耳鹎(Jambul)的鸟笼,并在试图为鸟儿洗澡的过程中导致鸟儿飞走。
他后来将鸟笼卖给了一家商店。失窃的鸟和笼子总值3000元,而他未作出任何赔偿。
控方形容被告是一名惯偷和性侵犯者,要求判处其坐牢八个月又一周至10个月又两周。
控方也说,被告自1981年起就有多次盗窃前科。
若偷窥罪名成立,被告可被判坐牢长达两年和罚款。因年龄超过50岁,他不能接受鞭刑。
非礼罪名一旦成立,他可被判坐牢最长三年和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