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两名马国人 因涉诈骗案被捕

警方从嫌犯身上搜出首饰等财物。(图:新加坡警察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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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39岁马来西亚籍男子和一名35岁马来西亚籍女子因涉及两起诈骗案,而在星期三(15日)被逮捕。这使得自3月以来,因协助诈骗团伙收取现金或贵重物品而在本地落网的马国人增加到15人。

警方昨天(16日)发文告透露,上个星期四(9日)接到一名29岁受害者的报案。这名受害者之前收到自称是汇丰银行员工的电话,指受害者申请了一张信用卡。当受害者否认,对方把电话转接给另一名自称是警员的人。

这名“警员”指受害者的身份可能被盗用,并卷入一宗洗钱案,于是要求受害者提供个人信息,银行资料等,并指示她购买11万5000元的黄金,以协助调查。

在购买黄金后,她接到指示,必须将黄金放在武吉班让一带的一间店中,并前往附近的一间银行与另一位”警员“见面。受害者是在被通知可“慢慢地”前往银行时才觉得事情不对劲。

在第二起案件中,警方透露,是在上个星期六(11日)收到一名38岁受害者的通报。受害者被一名自称是SIMBA电信公司的人员联络,指她的身份被用来申请移动服务配套。在否认申请后,对方将电话转交给了所谓的“另一个部门”以取消配套。

不久后,受害者也收到了自称是律政部官员的电话。“官员”称受害者涉及一宗洗钱案并要求她将价值1250元的银条交给一位代理,以协助调查。受害者是在将银条交给代理后没有收到确认信,才发现自己被骗。

警方反诈骗指挥处展开调查后,确认了涉及这两起案子的39岁男子和35岁女子的身份。他们是在前天(15日)试图离境时落网。警方在他们身上搜出首饰和金条。这些财物相信来自诈骗案的受害者。

初步调查显示,他们涉嫌受不明身份人士指使,从诈骗受害者处收取现金和首饰,然后转交给其他身份不明人士。这些不明人士相信是跨国诈骗集团的成员。

两名嫌犯今天(17日)在协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的罪名下被控。如果罪成,最高可被判监禁十年,罚款不超过50万元,或两者兼施。

警方指出,近期发现越来越多马来西亚籍人士入境我国,协助诈骗集团向受害者收取现金和其他贵重物品。当局强调,将严厉对付所有涉及诈骗活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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