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岁卡车司机责怪另一名卡车司机插队,跟对方吵架,被对方用铁锤弄伤,气极拿水果刀反击,结果刺伤对方,得吃牢饭八个月。
被告Tan Poh Huat今天承认一项持刀伤人罪,被法官判坐牢。他自愿赔偿伤者接近140元的医药费。
案情显示,去年4月2日下午大约2时,被告驾驶倾斗卡车运载泥土来到丹那美拉的工地,当时工地有多辆倾斗卡车,在排队等候卸下泥土。
后来,被告看见37岁伤者Wei Chuanming把卡车驾到他的卡车前面,认为他插队,便很生气,下车质问他。当时,中国籍的Wei Chuanmin手上拿着一只铁锤。
两人发生口角,交通指挥员30岁的Saruhasan上前劝架,想把两人分开。
突然伤者挥动手中的铁锤,导致被告的小指头被割伤。被告的左肩膀被打到,身体失去平衡,胸口撞到一辆卡车。被告发现左指流血,非常生气。
后来,被告走回自己的卡车,在车内拿出一把刃长14厘米的水果刀,然后走到伤者面前,用刀刺他的右肩膀。
警方接到报案抵达现场,逮捕两人,并把他们送入医院。伤者的案件日后处理。
根据医药报告,伤者右手有一道七厘米长的伤口,医生为他动手术修补肌肉。医生过后给他182天病假。案发后,伤者大约四个月无法使用右手,包括吃东西和冲凉等。而被告的右胸下面和左下背挫伤等。伤者的医药费近140元。
律师替被告求情说,被告当时受到激怒,一时愚蠢,向伤者反击。他自己也受伤。
控方说,虽然被告受激怒,并且受了伤,但他拿刀刺伤者,反应过度。此外,伤者的伤势较为严重。
控方指被告当时大可走开,不理会伤者,但被告却没有那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