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男子涉嫌在锦茂组屋燃放烟花,被警方逮捕。他们当中包括一名16岁少年。
新加坡警察部队今天(23日)发文告表示,在星期五(20日)晚上11点15分左右接获通报指有人在锦茂路第16A座多层停车场非法燃放烟花。
经过调查,金文泰警署的警员锁定了三名嫌犯的身份,并在昨天(22日)和今天(23日)将他们逮捕。他们年龄分别为33岁,25岁和16岁。
初步调查显示,三人在锦茂组屋区燃放了多枚烟花,产生巨大声响,惊扰了附近的居民。警方调查仍在进行中。
根据《枪支、爆炸物和武器管制法令》,未经许可使用爆炸物,一旦定罪,最高可判处36个月监禁和5万元罚款。
警方表示,对任何危及他人生命或安全,引起公众恐慌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并将毫不犹豫地对公然藐视法律的人采取行动。
警方也提醒公众,未经许可燃放烟花属违法行为,并会对社区带来严重安全威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