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银行起诉“网络公民”(The Online Citizen,简称TOC)主编许渊臣,以及出版商Miao Yi Infotech诽谤。高庭今天(4日)裁定,大华银行胜诉。被告须向银行赔偿12万5000元的赔偿金,并支付1万6500元固定诉讼费,以及约1500元的相关杂费。
根据新传媒英文新闻网CNA报道,相信这也是本地诽谤案中,判给企业原告一般损害赔偿金额最高的一次。
大华银行早前针对“网络公民”发布的一系列指控大华银行,涉嫌金融丑闻、刑事犯罪以及胁迫客户等行为的文章和社交媒体贴文,起诉“网络公民”主编许渊臣。
相关文章去年3月27日发布在“网络公民”,另外还有三篇相关的Facebook贴文。文章声称,大华银行的客户永记物流集团(Yang Kee Logistics)及前任总裁辜健聪被银行“玩弄”,并称这可能是新加坡“历来最大的金融丑闻”。
文章还称,永记物流集团被迫接受银行“具破坏性”的交易安排,包括年利率高达27%的可转换债券,并称相关条款是在“胁迫”和“威胁”下达成的。
尽管大华银行在文章发布隔天就向“网络公民”发出律师函,但是“网络公民”仍然继续发布多篇相关报道和Facebook贴文,包括在3月29日再次发布两篇涉及辜健聪和大华银行的文章,并声称“网络公民”曝光了两者之间的争议,且是唯一一家发布辜健聪说法的媒体。
文章还质疑为什么其他新闻机构,包括公共资助的新报业媒体信托(SPH Media Trust)旗下的新闻机构,没有调查这起事件。
法院裁定相关言论 损害大华银行信誉
法院认为,“网络公民”主编许渊臣和出版商对大华银行构成诽谤。被告也没有提交抗辩或不抗辩通知。
助理主簿Vikram Rajaram指出,相关诽谤言论打击了银行机构赖以立足的核心信誉要素,并通过网络平台广泛传播。文章及社交媒体帖文下出现的负面公众评论,显示有关指控已经损害了大华银行的声誉。
不过法院认为,大华银行未能证明被告行为存在恶意,也无法断定被告明知指控失实仍加以发布。法院也指出,没有证据表明大华银行曾“实质性”地与被告接触,证明相关指控不实。
大华银行发言人受询时表示,银行很欣慰高庭裁定“网络公民”构成诽谤。发言人也透露,由于永记物流集团前总裁辜健聪已宣告破产,银行已暂缓对他提出诽谤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