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首两次被发现滥用受管制电子烟 将需接受强制监管

示意图:各类电子烟。(图:i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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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21岁的青少年如被发现滥用受管制如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首两次违法者将可在社会与家庭发展部的加强管制计划下被令接受强制性管制。初犯者的强制管制期是三个月;再犯者则将延长到六个月,并由卫生科学局监管。

律政部兼社会及家庭发展部高级政务次长蔡瑞隆今天(28日)在跨部门记者会上表示,青少年滥用电子烟影响的不只是他们自己,家人和关心他们的人也深受影响,政府能做的就是为这些青少年和他们的家人提供必要的支持。

目前,对于那些滥用毒品年龄未满21岁的青少年犯者,当局在一项名为青少年加强管制的计划下,安排初犯者接受六个月的强制管制。这项计划于2013年配合中央肃毒局的尿液监管制度开始实施,计划包括个案管理和辅导环节。犯者也必须在五年内每周或每两周接受中央肃毒局监管的尿液检测。

滥用电子烟初犯者加强管制计划

蔡瑞隆说,滥用含有依托咪酯等受管制毒品电子烟的青少年初犯者也必须加入滥用电子烟加强管制计划。有关计划和已在实施的加强管制计划相似,初犯者将接受为期三个月的加强监管和康复治疗。期间,初犯者无需接受卫生科学局的监督,但会进行最多十次的干预辅导课程。

至于第二次被发现滥用受管制电子烟的青少年犯者,则将接受为期六个月的加强监管和康复治疗,期间必须接受至少16次的干预辅导。计划由卫生科学局执行,确保他们不再碰触毒品。

任何青少年犯者如果在戒除毒瘾过程中需要医疗协助,心理卫生学院将提供远程医疗支持。

另外,青少年犯者的家人和看护者也将参与他们的康复过程。蔡瑞隆表示,亲人的参与对于再犯者来说尤其重要,“因为亲人的支持在康复和治疗过程中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当局也希望为青少年犯者的家人提供支持,必要时会将他们转介给社会服务办事处或家庭服务中心;当局也可为家长提供资源和相关技能培训。

执行青少年加强监管计划的社会服务机构

负责执行青少年监管计划的综合服务机构包括:

1)Allkin 青少年服务(宏茂桥)

2) Allkin 青少年服务(榜鹅)

3) SHINE 儿童与青少年服务中心(后港)

4) SHINE 儿童与青少年服务中心(金文泰)

5) 儿童协会青少年服务中心

个案工作者和执行计划的工作人员应具备社会工作、心理学、辅导或其他相关学科的学士学位,并且拥有社会工作的研究生文凭和与青少年工作相关的工作经验。

年龄未满21岁的本地公民或永久居民,首次或第二次被发现滥用依托咪酯者,可由卫生科学局转介去接受加强管制。

初犯者可在三个月内完成八到十次的干预辅导。第二次涉案的青少年,则要在六个月内完成至少16次的干预辅导。

计划旨在帮助青少年和其家庭了解药物滥用和成瘾的风险与危害,协助青少年实现维持远离毒品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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