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网上性诈骗和欺骗警察 18岁青年被判缓刑监视

国家法院。(图:Calvin Oh)

一名18岁青年因为涉及网上性诈骗和欺骗警察,被法庭判处缓刑监视一年半。

由于青年干案时未满18岁,因此根据儿童与青少年法令,他和其他涉案人的身份不得公开。

被告对五项控状认罪,包括欺诈、向公务员提供假信息、蓄意伤人和从犯罪行为中谋取利益。法官下判时将他面对的另外9项控状也考虑在内。

案情显示,被告和一名冒充女人的20岁男子在分类广告网站Locanto刊登性服务广告,并同上钩的受害者通过Telegram联系。两人会先要求受害者转账到本地银行户头,一旦收到钱之后就在Telegram屏蔽受害者。

其中一名受害者在2020年4月5日转账100元后,发现自己上当,于是报警。

被告接受警方盘问时说谎,甚至教唆帮他接收赃款的朋友提供假资料。被告也承认曾在同年3月,殴打一名跟朋友起争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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