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少年性侵六个少女,因年少而获得缓刑监视,但他却在缓监期间重蹈覆辙再性侵五名少女,法官最终判他坐牢八年两个月和打鞭六下。他不服所判,已针对刑罚提出上诉。
根据新传媒英文新闻网CNA报道,案件中的少年目前已19岁,但由于案发时他尚未年满18岁,在儿童与青少年法令下,媒体不可报道他的姓名。
因性侵少女而被判接受24个月缓刑监视
案情显示,2021年8月份,被告15岁时因性侵六个年龄介于12岁到15岁的少女,而在少年法庭被判24个月缓刑监视,也需拘留两个星期。
不过,在缓刑监视期间,他无视案件缠身仍执意重蹈覆辙,在社交媒体和约会软件上约少女上门发生关系。其中一个受害者是一个13岁少女,被告在2023年3月份约她外出用餐后,把她带到一个楼梯口拥抱亲吻,之后还把她带回家发生关系。
少女事后拉黑被告,也将事发经过告知一个朋友,后者鼓励她通知学校。少女最终在2023年9月份报警。
2023年5月份,被告又约到另一个13岁少女。刚见面,被告就把她带回家翻云覆雨。少女担心自己怀孕而把事发经过告知祖父并报警。
无视案件缠身 被告继续找少女寻欢
被告在2023年8月份因涉及13岁少女案件而被控上法庭。2024年5月份,他认罪,等候改造评估报告。
尽管如此,他依然我行我素。2024年6月份,他年满17岁时又搭上第三个13岁少女,带她回家胡搞。
少女的母亲后来报警。被告被还押,2024年10月份,他又在针对罪行认罪。
法庭文件显示,他还有一些涉及其他少女的控状被纳入考量。被告共有五个13岁到15岁的少女和他发生过关系。
控方原本打算提呈改造评估报告,但鉴于被告屡次重犯,控方改而要求法官判他坐牢和打鞭。
被告的辩护律师原本要求法官考虑到被告尚未成年,理应提呈缓刑监视和改造性的评估报告。后来,评估报告显示,被告不适合再接受缓监或进入青年改造所,律师才要求判监不超过六年两个月。
法官同意控方的看法,认为威慑性量刑原则已远超改造被告的重要性,而且被告明显既没有通过缓监获得改造,也没有因法庭案而被威慑,明显目无法纪,最后判他坐牢八年两个月和六下鞭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