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岁阿叔涉嫌在马西岭弯一带,往37岁杂货店老板身上泼助燃剂再点火,今天(30日)早上在企图谋杀的罪名下被控上庭。
根据新传媒英文新闻网CNA报道,被告Tay Kheng Hock被指在前天(28日)晚上10点12分在马西岭弯第210座组屋一带,往受害者Tan Khim Hee身上泼助燃剂,然后用打火机点火。
根据《8视界新闻网》记者了解,受害者是那一带一间杂货店的老板,被告则住在附近。
警方接获报案到场时发现受害者身上烧伤,受害者在清醒状态下被送往医院,被告则当场被捕。
控状指出,若受害者因此丧命,被告就算是谋杀。
控方要求被告还押一个星期,进行搜证工作。被告的辩护律师没有提出异议。
企图谋杀并且造成伤害的最高刑罚是终身监禁外加鞭刑,或是监禁长达20年、罚款或鞭刑,或两者兼施。由于被告年过50岁,他不会被判处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