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和越南签署刑事事务法律互助条约 让两国向彼此寻求法律援助

我国律政部兼交通部政务部长穆仁理(右)和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阮辉进(Nguyen Huy Tien,左)签署刑事事务法律互助条约。(图:律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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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和越南签署刑事事务法律互助条约,有关条约列出框架,让两国向彼此寻求法律援助,例如追踪指定人员、收集证据和执行搜查与没收令。

我国律政部发表文告说,条约由律政部兼交通部政务部长穆仁理和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阮辉进(Nguyen Huy Tien)签署。

穆仁理说,新加坡和越南长久以来在外交、经济、技术和法律合作方面维持着紧密的联系,两国也是亚细安刑事事务法律互助条约的签署国,多年来合作关系密切。新的条约建立在这个基础上,为两国铺平道路,在防范和抑制犯罪方面进行更多有效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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