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最高法院和印度尼西亚最高法院,昨天(30日)签署一项合作备忘录,以加强两国在跨境破产案件中的沟通与合作。
新加坡法院今天(31日)发文告指出,签署仪式在印尼峇厘岛举行的首届亚细安法官司法福祉工作坊(Judicial Well-Being Workshop for ASEAN Judges)期间进行,两国的首席大法官分别作为签署人出席。
新加坡法院表示,这份合作备忘录是新印两国最高法院之间稳固关系的又一重要里程碑。继双方首次就司法合作签署双边合作备忘录之后,进一步体现了两国司法机构致力于深化合作的共同承诺。
这份备忘录以去年11月第12届亚细安首席大法官理事会(Council of ASEAN Chief Justices)会议批准的《亚细安法院跨境破产沟通与合作示范框架》为基础,旨在进一步加强两国在破产和重组领域的沟通与合作,尤其是设立指定联络点来实现。
这是新加坡与亚细安成员国签署的第三份类似合作协议,第一份是2021年与马来西亚法院建立的跨境破产协议。第二份是去年同菲律宾签署的加强跨境破产程序沟通与合作的合作备忘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