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局召回龙眼果肉产品 因未在包装注明含二氧化硫

龙眼果肉产品含有二氧化硫,但商家未在包装上注明。(图:食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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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眼果肉产品含有二氧化硫,但商家未在包装上注明,食品局已下令召回。

食品局今天(13日)发布文告表示,这款名为“桂圆肉”(Longan Pulp)的500克装龙眼果肉的产品,被检测出二氧化硫。该产品产自中国,生产日期为今年1月。

二氧化硫属于过敏原,当局指示进口商Y K 私人有限公司召回受影响产品。召回行动目前正在进行当中。

当局说,若食物中的二氧化硫含量在超标情况下被摄入,可能导致对亚硫酸盐敏感者出现荨麻疹、瘙痒、腹痛、腹泻及呕吐等症状。

不过食品局进一步补充,亚硫酸盐一般不会对普罗大众构成食品安全问题。

根据新加坡的食品条例,凡是含有已知可能引起过敏反应成分的食品,必须在包装标签上注明,以保障对相关成分过敏的消费者。

此外,所有预包装食品的成分,也须按重量比例由高至低依序列明。

食品局提醒,已购买受影响产品且对亚硫酸盐不耐或过敏的消费者,不应食用相关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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