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厕内性侵21岁女子 34岁男子判监7年鞭4下

示意图。(图:i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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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涉嫌在女厕内性侵一名21岁女子,被判坐牢7年和四下鞭刑。受害女子曾拒绝男子的雇主提供的工作机会。

根据法庭文件,女子2023年到涉案男子的公司面试,但最终拒绝了公司提供的工作机会。隔年1月,34岁的被告Choy Zisheng通过社交媒体同受害者取得联系。由于受害女子认为男子可能是她家族生意的潜在客户,因此同意在1月15日和他碰面。

两人在劳明达地铁站附近的快餐店用餐后到加冷河畔公园,受害者过后到卫生间,而被告紧随其后。女子如厕后发现男子站在厕所的隔间外头,当时厕所内没有其他人。男子过后进入隔间把门锁上,不顾受害者反抗性侵她,直到听到厕所外头有脚步声才停止,匆匆忙忙逃离。

Choy Zisheng之后返回,把女子的手提电脑还给她。这时他不但询问对方为何哭泣,还坚称自己并没有强暴她。受害者隔天向朋友求助后报案。

事发后,被告在社交媒体Instagram上对女子取消关注,并在Facebook上屏蔽她。他也删除了和对方的聊天记录,但女子在那之前已将聊天记录截图。

Choy Zisheng干案约五小时后还叫当时的女友开车载他到马来西亚。他在几天后返新时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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